各基层党组织,各单位、各部门:
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,并印发。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、质量和水平,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,请各基层党组织、各单位、各部门,结合工作实际,依据文件所规定的工作职责,并根据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机构改革及二级单位党组织调整方案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15号)和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》(江理工委〔2022〕54号)文件(详见附件),进一步落实细化部门内设机构工作职责,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部门工作职责和内设科级机构职责公布于校园网部门网页上。
特此通知
附件1.关于印发《江苏理工学院综合管理机构、纪检监察机构、群团组织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及教辅机构等单位工作职责》的通知.pdf
附件2.关于印发《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机构改革及二级单位党组织调整方案》的通知.pdf
附件3.江苏理工学院2022年科级机构调整和部分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实施方案.pdf
发展规划处、高教研究中心(合署)
2022年11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