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2年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-凯发app

发布者: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:2022-10-25浏览次数:1760

各单位:

为深入贯彻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等精神,通过改革试点示范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落地,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用好教育评价指挥棒,坚决克服唯分数、唯升学、唯文凭、唯论文、唯帽子的顽瘴痼疾,聚焦中央总体方案和江苏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改革任务,鼓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、先行先试、勇于探索,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评价改革经验,引导全社会形成科学的教育发展观、人才成长观、选人用人观,为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。

试点内容

改革试点主要围绕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江苏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》,在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、学校评价、教师评价、学生评价、选人用人评价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,改进结果评价,强化过程评价,探索增值评价,健全综合评价,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。

改革试点以项目为载体,分为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,试点期限一般为2-3年。单项试点主要聚焦某一个重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,积极开展改革创新。综合试点主要是围绕多项任务进行总体设计、系统集成和统筹推进,可在多个领域同步开展探索,一般以县域和高校为主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要注重经验总结,及时提炼改革成效、亮点、特色、经验等,加强宣传推广和信息报送,营造改革良好氛围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组进行专门指导,对试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,对实施不积极、进展缓慢、成效不明显的,将予以督促,直至取消试点资格。

、申报流程

各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,每所高校限报1项。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11月15日前报送申报书纸质版2份(含支撑材料)与电子版高教研究中心联系人:邵老师,联系电话:86953695,电子邮箱:

高教研究中心将审核材料并盖章报送至省教育厅法处。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。


附件: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.docx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高教研究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22年10月25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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